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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後騎超標車最高可罰款1200元

  使用3年的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,將於今年10月1日失效。武漢交管部土信貸台中大里土信貸門昨稱,屆時將對超標車視同無號牌摩托車處罰。

  交管部門稱,按照相關法規,今年10月1日起交警將對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扣留,並處罰騎車人。對有摩托車駕駛南投貸款代辦證的,按駕駛無牌機動車扣12分,罰款200元;對持有其它駕駛證的,以準駕不符和無號牌合並扣24分、罰款400元,拘留10天;對無駕駛證的,以無證駕駛和無號牌合並處罰1200元,拘留15天。對駕駛超標車載客營運的,另有更嚴厲處罰。

  據悉,目前武漢城區內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車統計總量超過100萬輛。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7-28/07174324019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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